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绿色低碳发展和环境经济等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开展技术咨询、评估、技术推广和示范创建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编制。受聘人员享受规定的社保、公积金、各类补贴、奖金;带薪年休假;定期体检等福利待遇。编外人员工资水平原则上与事业在编同岗位人员相当。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表2、3),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表、英语能力相关证书(全国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考试成绩单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相关资质证书等报名资料电子版以“姓名-岗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pwqjy@zjepb.gov.cn。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和初审
中心成立编外用工选聘评审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入围初审,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1:5的比例,则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并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本次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中心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核结果和考试信息。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理解与协调等综合能力和相关履职情况为主。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面试人员请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及本人二寸证件照1张以备现场核查。
(四)考试结果公示
考试结束后,将考试结果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
公示期满,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单位考录工作相关要求进行。
(六)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提交支委会审议并将招聘情况上报厅人事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zj.gov.cn)
2.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0571-8992182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第二批).docx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