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2.岗位①文员岗,1名,主要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协助做好群众文化宣传和组织策划,办公文件处理和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3.岗位②宣传岗,1名,主要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协助做好群众文化宣传和组织策划,信息化管理及数字媒体,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4.岗位③舞美灯光岗,1名,主要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协助做好群众文化宣传和组织策划,舞台灯光音响监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表演艺术类专业。
(二)学历学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毕业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23日下午17:00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或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3.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入口:https://hxks.hxrc-app.com/content/recruit/show?id=398,考生进入报名入口后点击公告右上方的报名菜单直接提交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595-82661057林小姐(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
(四)资格审查
按照应聘岗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五)面试
用人单位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并根据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录取。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由招聘单位组织一场加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由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情况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侨乡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按《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享受五险一金。
五、其它
1.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侨乡人才网(www.qxrc.com)、海峡考试网(http://hxks.hxrc-app.com/)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
2.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无法联系造成影响应聘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聘用人员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晋江市文化馆工作。
4.本次招聘工作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进行,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各界监督。
5.本方案相关条款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政策执行,由晋江市文化馆负责解释。
晋江市文化馆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