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明山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以及全额事业身份人员、区属国有企业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
1.管委会内设机构正职岗位(2个)。即投资促进一局局长、投资促进二局局长。
2.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岗位(2个)。具体为:投资促进二局工作人员(2人)、经济发展服务局工作人员(1人)。
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2.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勤政廉政;
3.符合岗位的相关要求;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名局长岗位应具备正科级或具有1年及以上副科级岗位任职工作经历,或为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及专业技术中级以上人员。
6.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在1个聘期(2年)以上的,具备正常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竞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或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职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5.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提交申请。竞聘者填写报名表暨资格审查表(附件2),于2024年5月15日17时前报送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地点为明山区政府1117办公室)。每名竞聘者可填报2个岗位。在报名过程中,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予以取消,允许报名该岗位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竞聘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任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后,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竞聘者参加面试,竞聘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任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通过资审查进入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2以上的岗位,招聘工作予以延期。
五、竞聘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评委组根据现场面试情况进行百分制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竞聘者面试结束后,到场外候分,待下一名竞聘者面试结束后,返回考场听分,并签字确认。
(2)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公布竞聘人员成绩,竞聘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成绩排序,提出初步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名单。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名单,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均纳入考察对象建议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入选。
(3)组织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考察组,进行深入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4)确定拟聘用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开发区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办理聘用手续,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由开发区管委会与其签订书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颁发聘书。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44599636
薪酬待遇咨询电话:024—44586009区人社局单梁
内部绩效考核咨询电话:024—44599505开发区办公室吕杨
点击下载>>>
附件1: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招聘岗位表(A4格式调整后)..xlsx
附件2: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暨资格审查表.docx
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