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岱山发展所需的各类紧缺专业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岱山县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14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人数、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岱山县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信息发布平台
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aishan.gov.cn)
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为全程发布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报考的年龄、学历及专业以及是否需要党员等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目前正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岱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4)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材料,如所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的,则需要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等。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daishanrenshe@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报考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人数限制;报考其他岗位的,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接到取消通知的12小时内,改报其他可以报考且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逾期视为放弃。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式
(一)面谈:每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1:6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当天通知。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6以上,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过程中因考生自愿放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按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三)涉及岗位报考相关问题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72025、7334113,监督电话:0580-440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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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岱山县委组织部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