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专职教师岗:2名,事业编制。
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五)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三年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验。
(六)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七)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安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rczp.aust.edu.cn。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12日
应聘者需实名注册,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所报各岗位均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电话:0554-6633997,联系人:魏老师。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大学本科学历证书。
4.三年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合同或社保明细等)。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其它材料。
五、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将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以公告或电话或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应聘者本人。
笔试按照1:3比例开考,低于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六、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专业测试等考核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人选。笔试成绩在安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公布。
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人选,须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心理测评
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拒不参加者,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专业测试
成立由7位专家组成的专业测试考官组。现场抽取专业测试顺序,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测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
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态度以及专业知识等。
2.试讲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
七、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30%、试讲占比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应聘者总成绩相同,则按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第四位高低确定排名。若再相同,则依次按笔试、试讲、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聘用岗位要求,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安徽理工大学校园网主页上进行公示7天。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签约聘用
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1.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4-6632915)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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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2024年度附属幼儿园专职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docx
安徽理工大学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