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决定赴北京、天津现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现为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一所新型本科院校。学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40万余平方米。设有9个学院,40个本科专业,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8个中外课程合作项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3100名左右。学院注重专业、学科、师资队伍协调发展。现有浙江省一流学科3个,省重点学科4个,省重点专业1个,省新兴特色专业4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学院为有志之士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欢迎海内外人才加盟学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者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地点和时间如下:
北京 | 北京大学 | 11月13日(周二上午) |
中国人民大学 | 11月13日(周二下午) | |
清华大学 | 11月14日(周三上午) | |
天津 | 南开大学 | 11月15日(周四上午) |
天津大学 | 11月16日(周五上午) | |
河北工业大学 | 11月17日(周六上午) |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招聘会开始至招聘会结束。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并现场填写《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应聘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由我校工作人员现场初步筛选并收取,着重审查学习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招聘计划中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考核
由我校各设岗学院根据初步筛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视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通知来校进行考试考核。考试采用教学、学术能力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学术报告及现场答辩。由分院学术委员会或聘任委员会组织专家听讲并作出评价,再报学院人事工作小组会议审议。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z.hrss.gov.cn)和学校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年度编制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聘用待遇
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按规定享受专职教师待遇外,学校还提供科研启动基金、购房借款、租房补贴等住房安置方面的相应待遇。目前学校提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可参见我校网站。
五、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政策咨询请向我院直接咨询。
学院网站: http://www.zucc.edu.cn
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 邮编:310015
联系人:薛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84389
传真号码:0571-88018783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285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