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5.具有相应的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黄石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面向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共4个岗位,计划招聘17人。
(三)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渠道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行。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请考生通过打开此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先进行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手机号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在“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材料(上传格式为JPG、PDF、PNG)。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7月18日9:00至7月23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7月23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18日9:00至7月23日1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4年7月18日9:00至7月23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岗位调整: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缴费确认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退还已缴费用。
5.打印准考证:2024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9:00,已缴费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予以退回,或要求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及时缴费。
2.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
3.《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学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招聘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四、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星期日)上午
笔试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的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笔试卷面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考生在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五)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六)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通过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19日至7月23日期间提出申请,填写《报考黄石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2)。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黄石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3)。
(四)成绩查询
考生总成绩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及考察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2.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二)公示及备案
1.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黄石市人社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三)办理聘用手续
1.按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其他
1.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2.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3.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含公告附件)全部内容,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859。《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黄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714-6369057,市委机关幼儿园0714-6513434,市政府机关幼儿园0714-6222963。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由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25286。
附件:
附件:1.黄石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报考黄石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xls
3.黄石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docx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