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为中共北京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前线杂志社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编辑出版《前线》《北京支部生活》《大学生》等刊物,开发融媒体产品,承担新媒体采编、发布和经营等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前线杂志社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管理会计1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拟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拟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北京市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专业、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具体条件详见《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二、报名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招聘公告,按要求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ianxianrenshi@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本人签名版,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清楚表中要素,并在个人诚信声明一栏中签字;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
5.人事行政关系证明原件;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7.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将上述材料全部扫描,并按顺序以PDF格式打包发送,邮件名称为:“社会招聘+报考岗位+姓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我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两个阶段,初审依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进行,通过初审人员方可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前线杂志社官方网站(www.bjqx.org.cn)进行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笔试结束后,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报考人员应于指定时间到我单位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经本人签字后,按照报名材料顺序装订)。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方可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针对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水平、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考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不设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任何一次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笔试
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到3:1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笔试;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前线杂志社官方网站查询成绩。
(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及资格复审情况,依次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为5:1;不足5:1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通过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前线杂志社官方网站查询成绩。
(三)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综合成绩将在前线杂志社官方网站公示。
报考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及排名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该人选需到我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如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选。替补人选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体检与考察名单将在前线杂志社官方网站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前线杂志社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人员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10-89152784,010-89152799
监督电话:010-89152729
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
2024年7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