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此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名,具体引进职位、引进条件等详见《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所有职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引进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现役军人;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9.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仍为独山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1.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2.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为独山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评、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9日9:00—9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40)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对照公布的职位一览表只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选定所报职位后,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正确提交《报名信息表》。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和经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人员须规范上传以下附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上传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招生办等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除上传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外,还须上传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学历的,须上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上传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于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6)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需上传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中、小学教师还须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证明示例见附件2;
(7)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如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4日17:00。各用人单位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引进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已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截止2024年9月13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9月13日17:00至9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引进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对象为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独山县经济开发区创客大厦三楼33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的《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招生办等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除提供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外,还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6)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于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中、小学教师还须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证明示例见附件2;
(8)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测评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评,测评方式具体如下:
1.报考中共独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独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独山县社区矫正中心、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独山县中医医院、独山县人民医院、独山县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经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采取面谈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谈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在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进行测评。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拟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人选。
第一,测评工作组通过提问了解考生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方面情况,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履职能力等进行测评。第二,面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面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结构化面试资格。面谈成绩仅作为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的条件,不计入结构化面试成绩。第三,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在达到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按面谈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3:1比例拟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职位参加面谈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该职位暂停引进。第四,进入结构化面试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面谈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进行公布。
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在达到结构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谈和结构化面试。
2.报考独山高级中学、独山县第六中学岗位的,测评方式视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来确定,如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5人的,采取面谈加试讲的方式进行;如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为25人及以下的,直接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面谈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进行测评。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进入试讲环节人选。
第一,测评工作组通过提问了解考生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方面情况,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履职能力等进行测评。第二,面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面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试讲环节资格。面谈成绩仅作为进入试讲环节的条件,不计入试讲成绩。第三,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在达到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按面谈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3:1比例拟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职位参加面谈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该职位暂停引进。第四,进入试讲环节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面谈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进行公布。
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在达到试讲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谈和试讲。
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引进计划数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或试讲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必须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特殊情况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有本公告第三条“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第(七)点“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2.进入考察人员须将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邮寄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及备案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文件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后在独山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独山县工作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有关人才引进事宜发布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单位或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公告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11603236118
监督电话:0854—3367367
附件1: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