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将个人应聘报名材料和《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ynryhr@126.com),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
2.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任何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三)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材料应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最高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在提供国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时,也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电子版(原件备查)。
3.求职简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
4.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电子版(原件备查)。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半年内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四)有关要求
1.招聘范围:获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
2.须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9月10日。
3.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应聘材料,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
4.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若应聘人员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学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及聘用的资格,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重复报多个岗位,则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00至9月19日18:00,材料不齐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核。
学院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则根据学院人事科的通知参加后续的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科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复审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供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户口本)、②最高学历毕业证、③最高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在提供国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时,也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求职简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⑤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⑥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半年内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材料不齐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考核,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考核,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在现场统一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另计分数,但作为考察录用的必要参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人事科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试考核
(一)面试人员确定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相关岗位要求的,均需参加面试考核。
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原则上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5分,参加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计算:计算出参与面试的各面试考官评分之和及平均分,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
去掉一个面试最高分,去掉一个面试最低分后,计算出剩余各面试考官评分之和及平均分,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综合成绩。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致岗位招聘人数多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时,将面试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面试分数往后增设小数,最终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
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学院研究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
(二)待遇
按照《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及孕产假等。
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
2024年9月9日
附件【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云南农业大学热带作物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