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西安专场)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绵阳经开区拟赴西安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绵阳经开区拟赴西安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2名(详见附件1《四川省绵阳经开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西安专场)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面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条件要求;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师范类专业就读经历且本科取得与该专业相符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条件要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招聘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内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经开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对全职引进的高学历人才、高职称人才、高技能人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安居补助。
(三)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经开区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四)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注意:本次人才引进正式聘用前,考生在绵阳市(含区县、市属园区)范围内有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历史、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记录的,不能享受安居补助政策。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预报名
公告发布即日起扫描“信息采集二维码”,完成网络预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26日17:00,扫描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完成提交,即可完成网络预报名。
网络预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
考生下载《 绵阳经开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西安专场)报名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
网络预报名仅作为报名意向统计,预报名的考生仍须携带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以及个人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西安市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意向岗位参加现场报名,在现场报名时间截止前亦可完善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现场报名
(1)教育部六所师范大学2025届毕业生秋季巡回招聘会
陕西师范大学站
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00-18: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2)陕西省高校2025届毕业研究生联合双选会
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09:00-12: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3.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评
(3)2024年下半年经开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西安专场)
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09:00-12:00、14:00-17:00
地点:西安长征华美达酒店(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号)
现场咨询电话:15882827892
(请在09:00-12:00、14:00-17:00期间联系)
特别提示: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可直接参加现场报名。已参加网络预报名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带上相关资料到西安市线下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评,未到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评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评结果将作为面试考核参考指标。
(4)现场报考或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①《绵阳经开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西安专场)报名审核表》1份(贴1寸彩色免冠近照或插入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与考生签定的《公费师范生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学历报考者需提供);
④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的学历学位相关资料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提供;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效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⑥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签字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或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证明内容包括学习层次、学历类型、学习形式、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学制、毕业时间等)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⑦报名时,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考核
1.面谈时间、地点
若同一岗位的报考比例超过1:5时,将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初筛。面谈由面谈工作组开展综合评分,分值为100分,根据面谈成绩按1:5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时 间:暂定2024年9月27日下午,具体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地 点:西安长征华美达酒店(高新区西部大道1号)
2.面试时间、地点
时 间:暂定2024年9月28日全天,具体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地 点:西安长征华美达酒店(高新区西部大道1号)
3.面试方式
小学音乐、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无学生)和专业水平测试方式进行。其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水平测试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选其一,可携带U盘由工作人员进行播放伴奏(唱),但不得自行携带播放器,如须器乐请自备;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水平测试为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四项选其一,测试器材考生自备。其他岗位采取试讲(无学生)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
试讲根据学科及学段使用《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规定的教材。
4.面试时长
1.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专业水平测试5分钟。
2.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专业水平测试5分钟。
3.其他岗位备课20分钟,试讲15分钟。
5.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6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40%。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主考官分数相同的,按副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面试成绩、主考官、副主考官分数均相同的,则安排面试加试。
6.其他要求
参考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纪律,不得将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带进候考室及考室,已携带者必须关机后自觉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舞弊处理。面试时,参考人员不能介绍自己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不得询问考官及工作人员姓名、身份等信息。
(三)签约安排
面试后,进行签约仪式。根据同一场次同一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由用人单位(招聘学校)与毕业生签订《2024年绵阳经开区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因拟签约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招聘单位和绵阳经开区社发局协商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本场考核招聘教师体检时间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暂定2024年9月29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做好行程安排。
(1)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另行公告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综合考察
(1)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引进条件
(2)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出现的空额,由招聘单位和绵阳经开区社发局协商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3)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引进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绵阳经开区社发局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绵阳经开区社发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聘用单位和绵阳经开区社发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引进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合同。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未能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时,未解除与其他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的。
七、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经开区三江实验学校
0816-3588333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0816-8700316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启航小学
18081222650
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0816-8130022
绵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0816-8130086
监督电话:
绵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0816-8333160
附件:
1.绵阳经开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西安专场)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2.绵阳经开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西安专场)报名审核表
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