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采用简化招聘程序,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思明区所属事业单位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9月)》(附件1)。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根据原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自简章发布起可报名。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9月27日。请有意向报考者认真对照简章规定、岗位条件,确认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后,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1)。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辨,规范完整。
(二)报名材料
1.《厦门市思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交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可佐证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资料);
3.个人简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4.本人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同意报考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属地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三)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予以告知,请应聘人员确认所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未收到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书的其他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五、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由厦门市思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需持《面试通知书》,并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装订成册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面试不收取费用。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线为70分(含)以上。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面试专家组评分后当场公布成绩。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体检人员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义、申请复检的,由厦门市思明区人社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复)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身体状况的,取消体检(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态度)、工作业绩(学业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八、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厦门市思明区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经招聘单位报思明区人社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拟聘用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并与招聘单位协商一致后报思明区人社局核准,可适当延长资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拟聘用人员属于招聘单位编制内聘用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招聘单位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招聘单位查阅其人事档案后,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十、其他事项
(一)如无特别说明,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当月,即2024年9月。如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的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二)持境内学历(位)报考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报考者,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其专业资格也可以按照本人同时收录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予以认定。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024届高校毕业生在岗位资格复核时,尚无法提供学历(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原件的,须提供有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且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如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未列入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不得报考该岗位;如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与拟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者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报厦门市思明区人社局认定。
(四)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全程接受监督。
(五)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简化程序补充工作人员,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1.厦门市思明区所属事业单位简化程序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9月).xls
2.厦门市思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