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医师(员额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无医疗差错事故;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能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内科医师 |
5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年龄:35岁及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 |
2 |
外科医师 |
3 | |||
3 |
皮肤科医师 |
1 | |||
4
|
放射科医师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
5 |
超声诊断医师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
6 |
口腔科医师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 | |
7 |
儿科医师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
8 |
五官科医师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眼视光医学、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 | |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于今年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交报名资料。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8日,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医院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内江市市中区铁站街东巷48号)。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员额人员报名表》1份;
2.个人简历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位证明1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
7.无犯罪记录证明(天府通办app办理);
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电话通知报考者综合测试时间、地点,报考者需保持电话畅通。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2.综合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并按医院要求完成相关项目检查,不参加体检者即视为放弃本次招聘机会。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及公示情况,由医院研究决定聘用人员名单,实行员额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10809(内江六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832-2936345(内江六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员额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