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3.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能胜任本职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招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共4人。
三、招录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若招聘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则该岗位人选予以空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12日止(7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报名公告要求(见附件1)将招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认证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岗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农垦集团402室。联系人:13975049609姚女士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简历筛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经农垦集团与合作方共同审核,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截止后统一通知面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1.对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电话联系、外调方式,向被调查人员原单位直接主管、人力资源、财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了解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并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递补考察结束后,如考察人仍不合格,经双方公司研究同意,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该岗位作空缺处理。
(五)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经考察合格后,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录用:体检合格并经双方公司共同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邮箱畅通,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通讯或邮箱不畅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招聘方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参与应聘人员须遵守招聘工作要求,应聘成功后服从工作岗位统一调剂和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整个招聘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对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属实的,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975049609
纪检监督电话:17711602917
附件: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