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促进荆州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湖北省沙市中学将赴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的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省沙市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计5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即日起至11月10日17:00,考生可下载《湖北省沙市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邮箱(6394878@qq.com)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在11月11日8:00-10:00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11月11日8:00-10: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3.所需材料:
(1)《湖北省沙市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3)学生证;(4)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6)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7)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笔试、面试
(一)笔试
1.时间:11月11日10:30-12: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3.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考范围。
(二)面试
1.时间:11月11日14:00-17: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3.面试人员: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小于5:1时,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每位考生面试完成后,所有考官进行评分,平均得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离开面试考场。
5.面试内容:根据所报考专业进行说课,说课题目由考生在现行通用教材中现场抽取。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三)考试成绩合格线
本次校园招聘笔试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对所有岗位实行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达不到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对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小于1:3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岗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计分方法。笔试满分为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0×100)×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六、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由沙市中学与考生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未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同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后,由荆州市教育局和沙市中学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沙市中学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荆州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2.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备案
(一)沙市中学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荆州市教育局审核,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荆州市教育局归口报荆州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经荆州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沙市中学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荆州市教育局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荆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机构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沙市中学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8278494(荆州市人社局)、0716-8113918(湖北省沙市中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