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和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18年10月31日。
(六)特别优秀、学校急需的专门人才,另行研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相关报名资料在西安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下载。
2.报名者须如实填报《报名申请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各类资格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资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xyrscgkzpzy@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的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8:00。
4.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在西安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予以公示。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参加闭卷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西安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笔试基本内容为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基础知识以及时事政策。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西安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
2.面试时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证件和证书的原件,以备查验。
(五)体检、心理测试
通过面试考核人员由西安音乐学院人事处电话通知,统一安排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再增补。
(六)组织考察
学校对面试考核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统一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西安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对拟聘用人员在西安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
(八)签约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限申报招聘计划中的1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聘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相关管理办法。其聘用后的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 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67043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在西安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畅通。
2.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请各位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西安音乐学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