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及范围
(一)岗位:富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员岗)。
(二)方式:考察调(流)动。
(三)范围:全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人数:2人。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申请考察调(流)动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表现良好;
4.具有大学本科(含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可放宽学历。
5.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6.新招录(聘)人员正式入编后,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或者在县级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
7.入编的教师、医生、护士、退役军人服务期已满足最低服务年限。
8.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考察调(流)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交表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交表时间。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5日17:30前将《考察调(流)动申请表》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五楼人事教育股,联系人及电话:黄海丹,13404939185。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月20日。资格审查在考察调(流)动工作全程予以贯穿。于考察调(流)动的任一环节,一旦发现申请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调(流)动单位便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
四、综合考察
对申请考察调(流)动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按照拟调计划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行考察,达不到比例的按申请考察调(流)动人数进行考察。通过与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特长、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最终确定拟考察调(流)动人选,并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富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室考察调(流)动报名表
富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