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位于杭州,是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首批省属重点建设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共10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安排由学校统筹。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我校2025年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分批次实施。本批次在北京招聘会平台上实施的,招聘主要面向北京及周边地区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以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毕业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即2023年11月16日后取得毕业证书)。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能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高校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者,须在此时间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具备2025年6月30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16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1月16日后出生);
4.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5.热爱学生工作,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持续从事辅导员工作至少4年;
6.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7.在岗位聘用期间需要入住学生公寓。
(四)优选条件
1.具有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骨干或党支部书记、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任职经历者;
2.计算机应用能力突出,或具有其他特长、技能,且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
3.国内毕业者具有较好的国际视野,在海外学习、进修3个月及以上;
4.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或与我校主要专业设置一致的;
5.具有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6日上午10:00前。
地点:①线下提前报名:北京友谊宾馆友谊宫4号会议室(11月11日—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②洽谈会现场报名:2024年浙江—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11月16日<周六>上午8:30-10:00)。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另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及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请提供出入境记录)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6日上午10:00。
①线下提前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即获得第一轮面试资格。11月16日上午8:30-10:00,初审合格人员须携纸质版报名表(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及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请提供出入境记录)等材料前往招聘会现场确认,核对无误领取第一轮面试通知书,参加第一轮面试。
②洽谈会现场报名:洽谈会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领取第一轮面试通知书,参加第一轮面试。
(三)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需要参加两轮面试考核,时间均安排在2024年11月16日当天。
1.第一轮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发放第一轮面试通知书后告知应聘者。本轮面试形式为职业规划陈述,主要测评综合素质。考官评价实行票决制,超过半数考官通过者可入围第二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将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控制岗位入围第二轮面试的人数。第一轮面试后合格人数不足1:2时,学校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2.第二轮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告知应聘者。具体地点、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本轮面试形式为业务能力考评。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岗位根据本轮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人员名单将于7日内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中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自理。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核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报到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不宜从事教育事业行为,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取消聘用。
(六)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前两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待遇的,也可接受报名。
(七)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91505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八)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713549、86915031(人事处:郭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