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城区分院(新城区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位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正风路与集贤街交叉口,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置病床20张。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市卫健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急需紧缺专业实用人才及新城区分院卫生专业人才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拟聘用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1、全科医师岗位(2人)、急诊外科医师岗位(2人)、核医学科医师岗位(1人)、介入科医师岗位(2人)。
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
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者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资质要求: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全科医师执业范围需为全科或内科专业,核医学科医师执业范围需为影像或临床专业)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职称或2020年之前本科毕业者不做要求)。
聘用后需保证最低服务期10年且不允许调整至所聘任岗位以外其它工作岗位。
2、放疗科医师岗位(2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
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者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资质要求: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职称或2020年之前本科毕业者不做要求)。
聘用后需保证最低服务期10年且不允许调整至所聘任岗位以外其它工作岗位。
3、急诊科院前急救医师岗位(1人)
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
年龄要求:专科学历者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资质要求: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职称或2020年之前本科毕业者不做要求)。
聘用后需保证最低服务期10年且不允许调整至所聘任岗位以外其它工作岗位。
4、耳鼻喉科医师岗位(2人)
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
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者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资质要求: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职称或2020年之前本科毕业者不做要求)。
聘用后需保证最低服务期10年且不允许调整至所聘任岗位以外其它工作岗位。
5、呼吸重症科医师岗位(2人)
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不含专升本)。
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者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资质要求: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职称或2020年之前本科毕业者不做要求)。
聘用后需保证最低服务期10年且不允许调整至所聘任岗位以外其它工作岗位。
6、新城区分院岗位:口腔科医师岗位(2人)、内科医师岗位(1人)、中医医师岗位(1人)、眼科医师岗位(1人)。
学历要求: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
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资质要求: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聘用后需保证最低服务期10年且不允许调整至所聘任岗位以外其它工作岗位。
7、疾控科岗位(1人)
学历要求:公共卫生、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不含专升本)。
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者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pdsey.com/)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岗位序号+岗位(专业)名称+姓名”,如“1+全科医师+张三”),电子信箱为:hnpdsey@163.com。报名邮件名称及报名材料应规范、齐全,否则视为无效。
⑴《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照模板填写后签名,要求上传的清晰的证件扫描件附在报名表后。报名表中要求上传的证件扫描件如下: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
③各学历阶段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也可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岗位条件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⑥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⑵《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事代理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
2.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通知时间、地点,携带网上报名期间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复审。
(三)考试
采取面试的考试形式,计分方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考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岗位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确定为试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试工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试工,试工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由试工科室、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
(六)拟聘人员公示
试工期满经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向市卫健委报备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动,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待遇
(一)医院为高端人才提供有针对性的进修、发展及科研平台,符合《鹰城英才计划》(平顶山人才新政31条)有关高端人才引进办法者,享受相应政策。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级职称实用人才享受医院试工优惠政策:给予报销往来路费(限面试、试工均合格者,试工不合格者报销单程路费,交通工具不含飞机、火车软卧和高铁/动车一等座及以上),安排试工期间食宿(以货币形式按医院有关规定发放食宿补贴)。
(三)在聘期内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四)执行与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标准,并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凡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
市卫健委人事科、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5-4975033
监督电话:0375-766795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