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及身份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微型消防站队员1名,主要从事主要分配在各街道微型消防站专职担负灭火和应急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及其他应急处置任务。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人员身份:海珠区雇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男性,年龄30周岁(1993年11月21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体貌端正,身体匀称,无残疾,无明显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有较好的体能基础,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较强;
(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四)自愿从事消防工作,能够接受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五)须持有C1驾驶证以上,且已过实习期,驾驶技术娴熟。
(六)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有其他消防专职队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有参加过“法轮功”或是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④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海纳职通”进入“海珠雇员招聘专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请考生按时间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在报考平台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jpg、pdf格式),上传资料:报名表(报考平台下载)、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退伍证(仅退役军人)、驾驶证。如上传资料不齐全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招考单位将通过报考平台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请考生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初审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上传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时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考试包括体能考核和面试。
1.体能考核
(1)体能考核内容为:仰卧起坐、俯卧撑、100米跑,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60分,考核标准《街道微型消防站队员基础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
(2)体能考核成绩为3个体能项目成绩之和。
(3)任意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体能考核视为“不合格”。
2.资格审核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体能考核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体能考核且合格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考生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个人社保缴费记录(需加盖公章)、驾驶证(如有)、退伍证(仅退役军人)等岗位提到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以及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1张贴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40分。
考试综合成绩由体能考核加面试成绩直接相加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政审阶段。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对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考虑情况的考生进行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按体能项目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的单项成绩依次排序。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招考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体能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四、政审与体检
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征信证明、现实表现证明。必要时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核实。
从政审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和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照海珠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其他
(一)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聘用后可由我单位统筹岗位调配。
(四)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幢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五)招考管理咨询电话:020-3426858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240265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