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1.高中数学教师,2人
2.高中英语教师,1人
3.高中物理教师,1人
4.高中历史教师,1人
5.高中政治教师,1人
三、信息发布
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一中校园网网站www.ts-edu.com.cn”、微信公众号“唐山市第一中学”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将由用人单位自行通知。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
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1月21日至2006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优秀教师,学历可适当放宽到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所学专业须为学科相关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8月2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薪酬待遇
1.学校按唐山市相关政策为获聘人员落实编制、工资和福利待遇。
2.参照唐山市人才奖补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邮箱tsyzbgs01@126.com,电子简历要求:(1)主题格式:学科+姓名+学校+学历(2)页数:1页。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写起,注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和专业。请报名教师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0315-2595008(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三)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进入面试,审核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二个环节。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0:1时首先进行适岗性评价。
1.适岗性评价。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按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评赋分,试讲内容为河北省高中现行教材内容或相关知识点考察,现场抽取题目,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五)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公开选聘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学校、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一中校园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唐山市第一中学2024年第三批次面向全国选聘优秀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唐山市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