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城镇公益性岗位1个(具体招聘岗位名单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
(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五)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六)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七)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具体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
苍梧县就业服务中心(地址:石桥镇务实路人社大楼二楼,电话:0774-2692821)。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苍梧县公益性岗位招聘登记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苍梧人社”微信公众号下载)一式二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明及低保审核情况表;“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有关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等;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提供镇政府有关《被征地农民审核表》或证明等材料;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有《保安证》的提供该证等相关材料;易地搬迁户提供由社区出具的易地搬迁户证明;
(4)“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报告(查询操作流程见附件5)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持有情况、投资任职情况证明材料。
(5)七张1寸近期照片。
(三)审核及面试
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面试。
(四)考核及体检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测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综合考核以及面试、体检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提交拟录用意见。对于有岗位名额但仍不予录用人员的单位,在退还人员资料时应附不予以录用具体原因的情况说明。
(五)录用及培训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对入选人员按岗位所需分配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排名次序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正式上岗前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县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到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每月按不高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的岗位补贴直接补贴给个人(具体工资、福利等由用人单位确定)。
(二)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用人单位负责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享受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五、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的公示等将在苍梧县人民政府网、“苍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我局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我局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管理人等身份的即日起终止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注册有企业法人或管理员或股东身份的人员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不再享受低保待遇、连续失业状态中断等),应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备,重新进行认定。如想了解自己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否有效,可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查询。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不可以注册市场工商主体身份(含法人代表、管理员和股东)。
附件: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