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是由福州市政府批复成立,福州高新区和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拟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8.以下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岗位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学位
性别
政治面貌
其他条件及说明
备注
专职外聘教学管理人员
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
本科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具备天文学类或地理科学类专业知识,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设计研学课程的相关能力、有带研学团队的经验
该岗位需兼部分教学工作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州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及相关招聘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将视报名情况适时开展面试,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停止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将填写完整的《福州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以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fzgxqqsnhdzx@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统一为“姓名+中心招聘”。报名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
五、考核方式
1.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2.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排名高者为拟聘人选;若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最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招聘考核具体事项、时间安排等另行电话通知。
六、体检
1.拟聘人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州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予以聘用。
2.按照编外人员管理,基本待遇4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主要从事中心教学管理工作,具备教学能力和资质的可兼任教学工作(课酬另付)。上班时间每周三至周日以及寒暑假等中心开课时间,周一周二调休。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州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管理部陈老师,联系电话:18960860810(工作日:周三至周日8:30-11:45;14:00-17:00)。
附件 福州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福州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