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刘桥垃圾转运站工作需要,经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和条件
辅助工:2名
1、刘桥镇户籍或者长期居住在刘桥。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有保洁服务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2、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能吃苦耐劳;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不得应聘。
4、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需达到1:3,如达不到此比例,由招聘工作小组商讨决定。
二、招录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试、组织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刘桥镇政府城管办公室,联系人:杨亮亮,咨询电话:13921631389。
(二)面试测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三)组织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得分,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并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三、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刘桥镇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首次聘用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人员待遇
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与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薪资待遇与正式辅助工一致。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刘桥镇纪委和社会监督。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刘桥镇招聘垃圾转运站辅助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