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顶产假)科学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非在编(顶产假)科学教师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适合小学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学校工作特别需要的人才,年龄超过45岁的,由学校专报区教育局审批。
5.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非在编(顶产假)科学教师岗位条件
1.持有小学科学专业教师资格证;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和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证书;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适合小学科学教学工作,优先考虑具备教学经验的老师。
三、相关待遇
非在编(顶产假)教师待遇参照集美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杏东小学招聘非在编(顶产假)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mqxdxx@126.com,邮件及报名表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三)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92-6259696-827
五、面试
1.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5)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2.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2.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集美区杏东小学招聘非在编(顶产假)教师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杏东小学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