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绿茵广场、曲径小道、花坛公园、楼台亭榭、形象雕塑、书画走廊等自然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设有20个教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6个本科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品牌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6门国家级、省级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省级精品课程,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工作站)。
近五年,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700余项,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3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0余项,其中教育部优秀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一项。教师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62部,发表科研论文4254篇,其中被SCI等三大检索收录904篇。学校被授予"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和"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日本等国家40多所高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学校长期坚持聘请外籍教师、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接受海外留学生来校进修和攻读学位,派遣教师到国外进修、教学和进行合作研究,派遣学生到国外大学学习深造。目前学校已在英国建立了湖北省属高校在欧洲唯一的一所孔子学院,在北爱尔兰建有8所孔子课堂和1个武术中心。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断拓展,国际合作办学格局良好。
1973年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近10万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快内涵建设,大力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属一流、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为我国师范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因工作需要,湖北师范大学财务处2018年拟面向社会招聘2名财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财务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预决算管理、核算管理、结算管理、票据管理等工作)。
招聘数量:2人(如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足计划招聘数量的3倍,则按1:3的选人比例确定此岗位实际招聘数量,如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足3人的,取消此岗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团结协作。
6、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如果已通过招聘考核,将直接取消用工资格。
7、学历要求:研究生专业为财务管理或会计学,且本科阶段专业为财务管理、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
8、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6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核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7月1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考生将个人报名材料的电子档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694606994@qq.com(杨老师0714-6571589),邮件标题请以“报名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的形式发送。
2、报名所需资料清单:(1)《湖北师范大学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电子档(见公告附件);(2)《个人简历》电子档(PDF格式)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电子档,其中最高学历还需提供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的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查询结果的电子档(如考生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电子档)。
(三)报名要求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考生要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和提供报名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后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学校相关网站。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用工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学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二)笔试。学校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素质和综合能力应用。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三)面试。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四)入围。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加权计算。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人员名单。心理测试合格者确定为入围人选,并将人员名单公示7天。
(五)体检与考核。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入围排名,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被考核人应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指定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体检,并在我校进行为期二个月的实习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到入职前中途自行放弃的,可根据入围名次依次递补,递补截止为2018年11月30日。
(六)用工。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湖北师范大学合同用工办法》规定的C类岗位进行用工管理、给予用工待遇,待遇标准参照我校编制内同类岗位人员执行。
用工期间,用工岗位不得改变,否则解除用工,终止劳务派遣。
咨询电话:
0714-6572927(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0714—6571589(湖北师范大学财务处)
监督举报电话:
0714-6573766(湖北师范大学监察处)
湖北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