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法院队伍,缓解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压力,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6名,司法警察1名(男),现将有关考试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职责
1、岗位性质:合同制聘用岗位。
2、岗位职责:承担司法辅助人员、院机关安全保卫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名额及开考原则
1、招聘名额: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书记员6名,司法警察1名(男)。
2、开考原则: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否则视报名情况缩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律、计算机本科专业优先,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法律专业基本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特长突出者学历可酌情放宽;
4、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转业兵、退伍兵优先,有体育特长者优先;
5、年龄要求满18周岁,不超过33周岁(1985年至2000年间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符合报考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范围
聘用范围:面向鸡西地区。
五、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实地报名、资格审查、微机打字、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鸡东县人民法院外网以及法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招聘考试公告。
(二)实地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8年6月11日—12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8:40-11:00;下午13:40—16:00)
2、报名程序: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到鸡东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联系电话:0467—5563680;联系人:宋丹、宋甲、赵爽)。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3、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法院政工科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四)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
(1)书记员类
微机打字: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听打字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8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
笔试科目: 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若干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类:
体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笔试科目: 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若干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运用
书记员按总成绩从最高分依次录取6名。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男生按总成绩录取1名。
(七)公示
微机打字、笔试、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鸡东县人民法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1、所录用人员为合同制聘用岗位,由鸡东县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
2、由鸡东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3、工资待遇与院临时聘用人员一致,不低于鸡东县公益性岗位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提高,工资相应调整,原则上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