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全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推进会》以及《风陵渡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开发区深化“三化三制”改革,内设机构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部分空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岗11个。分别为宣传主办岗位1个;档案管理主办岗位1个;统计主办岗位3个;投资促进主办和招商引资主办岗位各3个(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截止(从2018年12月6日上午8:30至12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统一到风陵渡开发区改革创新统筹部(管委会办公大楼二楼206 室),填写《风陵渡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联系人:刘军强 ;联系电话:3350775,来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红底近期免冠照5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风陵渡开发区改革创新统筹部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聘用后查实的,立即予以解聘。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基础公共知识。笔试成绩将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开发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下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二次)。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在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空缺。
(八)聘用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破格聘用
按照芮城县引进高学历及紧缺人才管理办法,985、211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采取面试、综合评定等方式择优聘用。
六、待遇
聘用对象实习期一年,工资待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实习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工资待遇政策执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经党工委、管委会认定后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政府工作补贴10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政府工作补贴2000元,在我区工作不满3年提出辞职的,须全额退还已享受的政府工作补贴。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风陵渡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