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吸纳优秀残疾人充实残联工作队伍,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服务,根据《常州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暂行)》(常残〔2014〕41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一名(在市残联权益保障处工作),工作性质为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轻度肢体、视力类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要求佩戴助听器后可以与人沟通交流无障碍,或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
(六)年龄在20周岁-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残疾人工作经历和经验,工作责任心和能力较强的,年龄和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12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号楼208室,联系人:逯颖,联系电话:0519-89966012,邮箱:362612086@qq.com。
(二)报名材料:
1、常州市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是残疾人亲属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职业水平证书(含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近期1寸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12月22—26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常州市残联具体负责。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由市残联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3、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电话通知;
2、笔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残疾人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公文写作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待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二)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在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
(三)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最后1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参照社会化用工工资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