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儿童福利院系市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孤残弃婴(幼)儿童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为进一步完善服务职能,提升服务质量,绍兴市儿童福利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办公室文员、后勤工作人员、护理员和护工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办公室文员1名,岗位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踏实,有较强的执行力,热爱儿童福利事业;具备较强的文字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擅长党政材料拟写和活动策划组织,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后勤工作人员1名,岗位要求:具有强烈责任心,能以身作则,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服从单位管理调配,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护理员1名,岗位要求:要求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很强的亲和力和爱心,愿意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能够吃苦耐劳,相关技能职称者优先。
护工1名,岗位要求:要求身体健康,认真负责,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很强的亲和力和爱心,服从单位管理调配,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18年6月30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请填报《报名登记表》,并交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方式:可发邮箱 1804523140@qq.com,也可电话联系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绍兴市儿童福利院508办公室(绍兴市人民中路630号)。
(4)资格初审:请报考者本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要求所需证件等相关证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考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办公室文员实行笔试加面试,后勤工作人员、护理员和护工实行面试。
3、体检、政审
(1)体检:按面试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视其他人员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三、待遇、管理:
(1)原则上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财政定额统筹相应标准执行,办公室文员、后勤工作人员年收入41000元左右;护理员、护工年收入47000元左右。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田甜 联系电话:8862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