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是桂平市住建局下属二层机构,属于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为了做好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竟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编外人员1人。
三、招聘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保障性住房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
2、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18周岁~35周岁。
5、性别:男女不限。
6、学历: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5日(8:3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桂平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桂平市政府旧大院二楼)。联系人:黄冬燕,联系电话:0775-3398117。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如实填写《桂平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招聘方式
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走廊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聘用: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经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桂平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0775-3398117。
附件:桂平市房改办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桂平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