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肥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市公立医院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泰安市委办公室、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办发〔2016〕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肥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七)博士研究生应聘的,不受岗位招聘计划的限制,不需笔试、面试,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为期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6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肥城市文广大厦一楼东大厅(肥城市龙山路126号)。
应聘人员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放宽年龄条件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6张、《2018年肥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前下载填好,见附件2、3)进行现场报名。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限报1个岗位,审核通过后,现场缴费。
2018年7月2日—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肥城市文广大厦21楼210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肥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
9:00-10:3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1:30医药卫生基础知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医药卫生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计划。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肥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肥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受聘人员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六、其他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肥城市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肥城市人民医院0538-5353064
肥城中医医院0538-3229596
监督电话:0538-3229717,3228533
附件1:2018年肥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8年肥城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