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昌湖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参照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本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资源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淄博市户籍;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应聘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森林防护监管工作的。
二、招聘数量及职责要求
1、招聘计划:招聘1名森林资源管理人员。
2、岗位职责:协助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农林局开展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2018年6月12日-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周村联启大厦四楼402室,电话:0533-6616777。
符合要求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从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政府网站(http://www.sdwenchanghu.gov.com)下载并如实填写《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公开招聘森林资源管理人员报名表》、《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公开招聘森林资源管理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初审情况,择优确定进入考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排名。面试总成绩相同者,根据是否有工作所需特长者等确定先后顺序。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体检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在公示过程中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的拟聘人员,可在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递补。
4、政审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由文昌湖区农林局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淄博铭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由文昌湖农林局管理;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其劳务派遣关系,停止发放工资及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再就业;
2、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文昌湖区农林局规章制度的;
4、试用期间岗前培训考试不合格及其他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工资2300元。
社会保险待遇:由劳务派遣公司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按照《社会保险法》之规定,社会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公司和招聘人员按比例分别承担。协勤人员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招聘人员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问题,将取消有关招聘人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文昌湖区农林局:0533-603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