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普通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珠斗府办〔2018〕8号)和上级有关要求,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具有公证员资格;
(六)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开拓创新及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理论研究及良好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岗位工作;
(七)同等条件下,有三年以上公证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月22日(7个工作日)。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政工科(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一区21号六楼)。
(四)报名提交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提交):①《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奖励证书、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③近期大一寸蓝底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④镇(街)级或以上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五)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六)聘用程序:
1.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
(1)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制定《斗门区司法局招聘普通雇员笔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人员及笔试方式。
(3)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umen.gov.cn/)公布。
面试
(1)满分为100分,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对象须按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制定《斗门区司法局招聘普通雇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人员及面试方式。
(3)在面试考场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2.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umen.gov.cn/)公布。最后按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3.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我局通过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ume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三、薪金待遇
新进普通雇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及考核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斗门区政府雇用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珠斗府办〔2018〕7 号)《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普通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珠斗府办〔2018〕8号)之执法执勤辅助类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杜悦莹;咨询电话:0756-5105502;监督电话:0756-5102800。
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