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 寿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关于考核招聘2018届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属师范院校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93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申报的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考核招聘2018届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1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与眉山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18年毕业的10名省属免费师范生。
(二)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精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一)招聘单位:仁寿县龙马镇中心幼儿园2名,仁寿县北斗镇中心幼儿园2名,仁寿县四公镇九年制学校附设幼儿园2名,仁寿县曹家镇谢山九年制学校附设幼儿园1名,仁寿县四公镇永宁九年制学校附设幼儿园1名,仁寿县识经镇白凤九年制学校附设幼儿园1名,仁寿县凤陵乡九制学校附设幼儿园1名。
(二)招聘岗位:农村幼儿教师。
(三)招聘名额:10名。
(四)具体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1983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
3.专业:学前教育。
4.资格证书: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专业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18:00止。
3.报名办法:凡符合招聘条件自愿应聘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下载填写《仁寿县考核招聘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发至指定邮箱(1098460439@qq.com)。
(二)考核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至12:00。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报名信息表、《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含院系名称、学历层次、专业名称及毕业时间等信息)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发给《考核通知书》。《考核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考核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考核成绩相同的,参加加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加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体检公告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确定体检人选后,由仁寿县人社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暂不作结论人员可由本人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仁寿县人社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当场复检的除外)。
(五)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面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2018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服务期限按《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第十一条约定执行。
(四)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聘到具体单位。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待遇
按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县纪委(县监察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公开监督、咨询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县纪委(监察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19203
仁寿县教育体育局:028-36201045
监督电话:
中共仁寿县纪委(县监察委):028-36444444
十、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此公告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成都师范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2.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仁寿县考核招聘2018届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寿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