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面积近800亩,学院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6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1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290余人。学院下设纺织学院、时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雅戈尔商学院、信息媒体学院、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中英时尚设计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办学30多年来,已经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毕业生,其中一大批已经成长为行业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招聘具体岗位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校人事处(地址: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3236285730@qq.com邮箱。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资质认证、个人专利、中共党员、英语六级合格证书等复印件;(3)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着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后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教师岗位,可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招聘数据库工程师、嵌入式教学与科研服务岗位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办法进行;其它岗位考试采取直接试讲的办法。面试命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资质认证、个人专利、中共党员、英语六级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或胜任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知识以及胜任岗位的综合素质,如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数据库工程师、嵌入式教学与科研服务岗位考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总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在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或总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或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zjff.net/)上公布并由学院人事处邮件或电话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574-86329800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