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余姚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特岗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指标及招聘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必须已取得毕业证书。
4、具有余姚市常住户口。
三、招聘人员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工资、福利按照余姚市有关部门核定的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规定收入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时间:2019年3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地点:余姚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427办公室(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主楼4楼)
办法:报名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请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以报名现场通知为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在本次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本次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4、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5、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单位规定的相关待遇;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五、其他事项
1、面试成绩前三名人员,保留3年岗位补缺资格,如遇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考试成绩排序进行岗位补缺。
2、公告中要求的年龄、落户时间、工作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9年2月28日。
3、本公告由余姚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2727804 。
余姚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