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人社局
盐山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省属免费师范生就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选聘免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岗位和数量
(一)选聘范围:河北省2017年省属免费师范生。
(二)选聘岗位职责及数量
岗位及职责:盐山县第六中学教师。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考核,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完成教学任务。
数量:1人。
二、选聘原则及资格条件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服从组织分配的原则。
(二)选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选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
三、选聘办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盐山县教育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的《实施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在盐山政务网、教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公告发布时间7个工作日。
(二)审查资格条件
招聘工作在盐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资格初审
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选聘范围以及选聘条件的要求,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查资格条件。审查期间,凡发现与所要求的选聘范围和选聘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
初审结束后,由县纪委牵头,县教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及学历真伪。如复审不符合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具体实施。考察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主要考察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检
考察合格后,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无故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县教育局负责将体检合格人员上报盐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2、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教育局、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公众提出异议且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3、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拟聘人员名册,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工作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透明,由县纪委、县监察委负责全面监督。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盐山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为成员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