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湖塘中队队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常武地区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现从事城管工作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因一线执法工作需要适合男性。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6月25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5日之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本人及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⑵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⑶本人参加邪教组织、道德败坏、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
⑷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⑸其他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7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30。
3、报名地点: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湖塘中队(湖塘镇定安中路232号)三楼中队办公室(1),联系电话:86309007。
4、报名时招录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及驾驶证等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三、考试和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
四、聘用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试聘期3个月。试聘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人另谋职业。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湖塘中队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