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效完成上级对我单位的各项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龙卫计〔2017〕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我院今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卫人员2人。
(一)招聘单位及方式
按照我院岗位需求计划,需招聘2名公卫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共计2名,均为护理专业,1名为省内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并要求持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1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有龙门县当地户籍。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需求计划
卫生院拟聘岗位需求计划,报县卫计局
(二)发布招聘信息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信息。
(三)组织公开招聘
1、报名。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报名人数与聘用职位数为1:1时,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在7月下旬签订聘用手续;报名人数与聘用职位数超过1:1的,经过面试,按总成绩择优录用。根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不超过1:3。笔试加面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占70% 面试占30%。笔试考试内容为办公室资料员相关知识。
3、体检。拟聘用人员经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公示和录取聘用
体检合格后,经县卫计局备案。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由田美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一式3份。县卫计局、田美卫生院、聘用人员各持1份,聘期为3年。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月工资为2364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田美卫生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廖汉文 院长
副组长: 潘金明 副院长
副组长:刘伟权 副院长
成 员:李烨柠 张文科 郭静敏 石秋梅
五、时间安排
(一)招聘信息公布时间:2018年6月2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4日至7月6日;
(三)录用结果公示时间:2018年7月中旬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时间:2018年7月下旬。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龙门县龙田镇田美卫生院(龙田镇田美开发区)
联系电话:0752-7870089
手机号码:13802877287(廖汉文院长)
龙门县龙田镇田美卫生院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