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长市法院、司法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2018年第10次和第18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天长市法院、司法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天长市法院、司法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8年天长市法院、司法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岗位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执行。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辅助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8年6月22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天长法院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日—7月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报考天长市法院岗位,报名地点:天长市人民法院政治处(南楼408室)联系电话:0550-7312537;报考天长市司法局岗位,报名地点:天长市社区矫正中心(天长市石梁西路文峰巷一号)联系电话:0550-7044621;报考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岗位,报名地点: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人事股(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九楼902室),联系电话:0550-7027422。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中: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8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此外,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和退役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8年天长市法院、司法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经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7月10日工作时间到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3室(天长市商务中心四楼)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年7月26日至27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室(天长市商务中心四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天长市法院书记员(2018001)岗位和司法警察(2018002、2018003)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两科。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2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20—11:50《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天长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天长法院网站公布。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8年8月3日到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3室(天长市商务中心四楼)申请查分,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5、笔试成绩计算。报考天长市法院书记员(2018001)岗位和司法警察(2018002、2018003)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报考其他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占60%)合成成绩。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报考天长市法院书记员(2018001)岗位和司法警察(2018002、2018003)岗位人员。
2、测试内容及标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报考天长市法院书记员(2018001)岗位人员测试内容为为听写测试(占分值的30%)和计算机限时看录测试(占分值的70%)。报考司法警察(2018002、2018003)岗位人员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天长市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天长法院网站公布。
5、考试合成成绩计算。
天长市法院书记员(2018001)岗位和司法警察(2018002、2018003)岗位考试合成成绩为笔试成绩(占40%)与《专业技能测试》(占60%)合成成绩;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即为考试合成成绩。考试合成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等多种形式。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相关信息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天长法院网站公布。内容包括: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联系电话等事项。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只需笔试的应聘人员考试合成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考试合成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成。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天长法院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招聘部门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天长法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天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0550-777000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法院
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天长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2日
附件:附件1:2018年天长市法院、司法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8年天长市法院、司法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