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南昌市东湖区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政府专职消防员,以下简称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年龄条件:
1、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3月31日至1989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或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放宽至35周岁;
2、驾驶员岗位需持有机动车B2驾驶证,且驾龄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年龄放宽至35周岁;
3、在消防部队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担任3年以上消防车驾驶员或班长以上管理岗位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需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南昌市各县区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未经原单位批准,不予招录;
(五)在南昌市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未工作满合同期离职或被开除的,不予招录;
(六)同等条件下消防退役官兵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缴费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岗位信息见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
报名地址:南昌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市场科(东湖区子固路78号)。
报名资料审查费为50元/人(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现场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及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属地派出所出具);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消防部队或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详见南昌人才招聘网。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体能考核环节。
(三)体能考核
1.考核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
2.考核标准:
(1)男子3000米跑:战斗员岗位17分钟达标,其它岗位18分钟达标。
(2)男子100米跑:战斗员岗位16秒达标,其它岗位17秒达标。
(3)俯卧撑:战斗员岗位1分钟连续30个达标,其它岗位1分钟连续25个达标。
(四)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体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体能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试用,试用合格者后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员与区应急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第二次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第三次劳动合同签订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进行90天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在应急大队或专职消防队工作,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
1、基本工资:试用期2000元/月,正式聘用25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2、绩效工资:正式聘用500元/月;
3、高危补贴:正式聘用后灭火救援一线队员800元/月;
4、工资待遇随着队员工作年限、岗位等级逐步提高。
(二)福利待遇
1、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
2、伙食由用人单位保障;
3、工作期间被装由用人单位提供。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91-86700710
区应急救援大队 0791-86735710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0791-83884320
本公告由南昌市东湖区政府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