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衡阳高新区面向全国直接引进小学优秀教师工作方案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直接引进优秀小学教师。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为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领导,成立衡阳高新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局。
二、引进岗位及计划
计划面向全国直接引进5名优秀小学教师,引进岗位及计划详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2.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具备小学教师以上资格证。
5.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语文科目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必备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2.省级以上优秀教师;
3.省级以上优秀班主任;
4.省特级教师;
5.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6.地级市及以上教学能手;
7.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8.省级及以上重大赛事金牌(优秀)教练;
9.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优秀师范类学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以上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得者;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在各级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9.患有精神疾病和有不适宜从事教学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10.有其他不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新区门户网、高新区教文体局微信公众平台(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8日—7月12日,每天8:30—17:30;
3.报名地点:衡阳市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市人民政府对面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401室)
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0734—8833078邓新民
5.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本次教师引进不收取考务费。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3张1寸蓝底证件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专业等级证(英语教师)及符合引进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予以处理。未招录到合适人员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调整至骨干教师岗位。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试教,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
4.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对试教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则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确定为体检对象。
5.成绩相同者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导致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入围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为1次。
(六)组织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或弃权导致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再组织考察。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
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考生需服从组织安排,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试用期间工作消极怠慢,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录用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实施
整个引进工作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六、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8579
衡阳市人社局事管科:0734-2896692
衡阳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4-8576216
衡阳高新区纪工委:0734-8851353
衡阳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0734-8833078
本方案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18年衡阳高新区下属学校面向全国直接引进优秀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doc
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