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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西华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9-04-15 21:40:48 点击:

2019年4月西华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等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西华师范大学

事业单位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46年,发轫于抗日战争时期的国立东北大学。抗战初期,东北大学内迁至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在川北三十六县十盐场及各界有识之士支持下,部分东北大学的川籍师生在三台原校址创建了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私立川北农工学院与著名墨学专家伍非百先生创立的西山书院合并组建私立川北大学。1950年学校迁至南充市,与川北文学院合并组建公立川北大学。1952年学校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学校一分为二,留在南充的部分为南充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学校升格为南充师范学院。1989年学校恢复“四川师范学院”校名。2003年学校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

  学校是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现有71个本科专业,有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学科实力和优势突出,生态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天文学、中国史等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生态学与生态治理学科领域、政治学与社会治理学科群纳入四川省一流学科建设。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5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近1000人,具有博士、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400余人。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33000余人。70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近30万,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环境优美,教学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配套齐全。学校建有北湖、华凤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绿化面积69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近12万平方米。现有纸质图书300余万册,电子图书22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63个,珍藏古籍5000余种、7万余册。

  经过70余年的发展,学校积淀形成了“勤奋、求实、敬业、创新”的校训,“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育人理念,“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和“从严治校、严谨治学、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校园精神。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条件优良、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的综合性大学,是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基地、在职教师培训基地、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研究基地,被誉为“读书的好地方、选才的好去处”。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华师范大学2019年4月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标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已在西华师范大学工作的在编、事业编制外聘用A类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学历学位条件、专业名称等须与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一致。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西华师范大学公招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rscg.cwnu.edu.cn/,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9:00至4月13 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按西华师范大学公招报名系统上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信息、上传要求的相关图片材料。因错填、漏填、乱填报考信息,不上传指定附件材料等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笔试资格审查。西华师范大学开展笔试资格审查,最终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4.打印报考信息表

  报名截止后的2个工作日后,报考者登录西华师范大学公招报名系统查询笔试资格审查结果。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用于面试资格审查。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通过笔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19年4月17日9:00-4月18日18:00登陆缴费网站或关注“西华师范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缴费网址:http://wxsf.cwnu.edu.cn/xysf/publish/,请按缴费系统提示缴费。)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人数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西华师范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华师范大学于2019年4月22日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被取消岗位,已缴纳笔试费的报考者,于2019年4月23日18:00前到西华师范大学计财处办理退费。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9年4月24日8∶30至4月25日20∶00前登录西华师范大学网站公招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西华师范大学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其中,专任教师、实验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岗位笔试为高校教师教育综合知识测试,辅导员岗位笔试为高校辅导员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专任教师、实验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岗位笔试范围主要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法规等相关综合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范围包括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与共青团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时事政治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方面的内容。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9年4月27日在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总成绩公布。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9年4月29日12:00前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4月30日12︰00前通过电话(电话:0817-2568025)向西华师范大学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9年4月30日17:00前电话通知(申请查分者保持通讯畅通)。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9年4月26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科(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办公楼313室,联系电话

  0817-256802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西华师范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确定人员。

  西华师范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西华师范大学负责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9年5月5日由西华师范大学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西华师范大学公招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华师范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备注:辅导员岗位);

  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西华师范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缴费方式同笔试缴费方式。

  3.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任教师、实验教师、教辅人员岗位面试采用课堂教学方式进行,课堂教学的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相关内容,题目自拟,时间不超过20分钟。cwnu13、cwnu16、cwnu17、cwnu18、 cwnu34、cwnu35岗位的面试除课堂教学外,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课堂教学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分。

  (2)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内容。

  (3)管理人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4.面试时间、地点。

  2019年5月11日前,参加面试人员登录西华师范大学公招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予录用。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华师范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西华师范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由西华师范大学另行通知加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华师范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华师范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西华师范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华师范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因拟聘任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西华师范大学将通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在职人员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9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西华师范大学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西华师范大学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得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学校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本公告的程序开展公开考试招聘相关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对公开考试招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试、聘用资格,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华师范大学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817-2568025(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

  0817-2568600(西华师范大学纪委办、纪检监察室)

  0817-2568585(西华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028- 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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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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