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在全县实际从事食盐监管工作且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中,选录3名人员充实到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录原则
1.坚持以确保食盐质量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坚持依法治盐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录的原则;
3.坚持提高质量、改善结构、考虑长远、有序增补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录对象及人数
按照精简、择优的原则,在全县实际从事食盐监管工作且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中,选录3名人员充实到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
三、选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关心食品药品及食盐安全;热爱食盐监管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全县实际从事食盐监管工作且取得盐业监管行政执法资格证;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选录程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采取考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选录方式
选录方式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长子县盐业公司和长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示栏公示,同时在长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4月28日。
报名地点:长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科。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行政执法证原件、复印件;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报考人员实际从事盐业监管工作,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
(5)个人档案。
2.资格审查
县选录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选录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选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县选录领导组办公室公布,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选录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比计算。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考生须知等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查选录对象的综合知识水平,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公共基础知识、食品药品监管、盐业监管等内容,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人数超过3人进行面试。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超过3人,不进行面试,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政审考察环节;超过3人不足6人全部参加面试;超过6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列以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选录人员的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验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统一到选录领导组指定医院进行体验,体检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体验费用由选录人员自理。体验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选录领导组指定的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查。
(七)政审考察
选录考察工作由选录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查阅人事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通过公告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五、选录纪律及要求
1.选录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人社厅和事业单位公开选录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选录工作的严肃性。
2.为保证选录工作的公开性,选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公告及时面向社会公布选录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秩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3.咨询电话:0355- 8326862 (县供销联合社办公室)
4.举报电话:0355- 8322361 (县人社局办公室)
长子县选录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