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均可报名。其中: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7-2019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流程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19日
3.报名地点:东川区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科
4.联系电话:0871-62123540
5.联系人:沙老师张老师邓老师
6.报名流程:
领取并填写《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所需材料——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考生凭此确认单和身份证参加考核测评。
报名完成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填报岗位代码)。
2.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考生须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验证期在2019年6月30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毕业的学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专业等级考察证书或奖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4)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向招聘单位签署书面承诺书。
(5)1张清晰的免冠白底照片。
3.资格审查
由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考生在现场报名确认报名信息及岗位,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专业、学科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学历、专业经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备案,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填写《承诺书》,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设开考比例。
5.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和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测评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本次招聘不设笔试,考核测评采取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专业理论知识、业务素质、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评委根据答题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技能操作:由考生采取现场模拟或口述操作方法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委根据考生操作过程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二)测评时间、地点,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卫生人才网查看考核测评公告。
五、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测评总分100分,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成绩仍然并列时,以面试的专业题总分高者优先;如专业题总分相同,成绩仍然并列时,还不能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的情况,需对成绩并列的人员追加测评试题1题,以加试后的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个阶段。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1.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东川区卫健局党委根据考核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东川区卫健局按照考核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由此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由通过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4.东川区卫健局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上报昆明市卫健委,经昆明市卫健委审核招聘过程公平性、公正性后,名单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卫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手续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办理。
2.签订聘用合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3.选聘人员聘用时用人单位视情况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招聘人员不得提出调动或单方面提出解除人事关系。
4.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确定工资待遇及工作补贴。
八、工作纪律
(一)东川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也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通过审核。
(二)东川区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委监委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东川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泄露考试题目的;
5.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社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7.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应聘人员若有违反,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单位或相关人员若有违反,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上述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都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健委人事处:0871-63966158
东川区卫生健局0871-62123540
东川区纪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0871--62160759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138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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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岗位计划表.xls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