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6-1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13家单位共招聘49名工作人员。拟面向2019年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3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4名,面向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招聘10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招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北京新材料发展中心等13家单位面向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设置17个岗位,共招聘27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在职人员设置12个岗位,共招聘22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招聘单位基本信息详见市科委网站直属机构介绍(http://kw.beijing.gov.cn/col/col24/index.html)。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应届毕业生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9年就业派遣的统招统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为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高等教育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8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
(五)留学生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社会在职工作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从业资格等条件,不在原单位试用期内。
(七)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岗位表。
(八)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海外留学生需符合进京条件及落户政策要求。
(九)报名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及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17:00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http://kw.beijing.gov.cn/),查看相关通知,下载报名表(附件3),填写完整后,按照各招聘岗位指定的邮箱提交报名表,同时抄送市科委人事处邮箱rsc@kw.beijing.gov.cn。报名表文件名和邮件标题请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各单位初审后电话通知合格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提前通知。
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3),粘贴照片并在“诚信承诺”处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签名;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能够按时取得的相关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服役相关证件。
(六)个人简历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一份,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笔试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详见附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比例,招聘单位组织成绩合格报名人员进行下一步考试。考生可登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查看成绩公告。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考生低于对应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将与总成绩一并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岗位能力测试
招聘岗位仅组织面试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等于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同时组织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考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
六、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均未达到聘用要求的本次招聘岗位取消。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名单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招聘条件中的年龄及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3.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科委人事处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中,遇招聘单位机构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机构定岗。
4.招聘过程中如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的情形,考生可据实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10-55577865。
特此公告。
附件:
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