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选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承德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含试用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名额及具体岗位:公开选聘滦平县县直党群、政府部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9名(含定向招聘列入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范围的毕业生);全额事业编制。
2、选聘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外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2019年县直党群、政府部门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及公告,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本公告所指的考生具有滦平县户籍,指考生本人具有滦平县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为滦平,或配偶、父母(任一方)户籍为滦平县(不含行政区划已划出的区域)。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30日(周五)通过滦平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dt.lpzhrs.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http://ksbm.lpzhrs.cn/)、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x.gov.cn)、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engde.gov.cn)和滦平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复审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选聘岗位;还可兼报本次同时发布的招聘公告中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ksbm.lpzhrs.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
3、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周五)8:30至2019年9月12日(周四)17:30分。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⑹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政审考察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和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户口本、报到证、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国外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符合选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和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数较多的岗位,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采取适当方式分组进行面试,并将选聘名额等分到各组,分别录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4、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参加下一选聘程序,等于或高于60分的,按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下一选聘程序。
5、根据面试成绩,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户籍、生源地或配偶、父母户籍为滦平县;并列人员中同时出现本人户籍、生源地或配偶、父母户籍为滦平县的,按本人、生源地、配偶、父母户籍的次序进行确定;②烈士子女或配偶;③学位较高者(若学位相同,按“985”院校、“211”院校、本硕(博)连读、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④工作经历较长者。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面试工作。
(四)政审考察
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五)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六)公示
经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滦平县人事考试网和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被聘用人员结合本人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按考试成绩自高到低的顺序和相关要求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滦平县的服务期限为五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政审考察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8584227、85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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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滦平县县直党群、政府部门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xls
2:2019年滦平县县直党群、政府部门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须知.doc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