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教师53名。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岳池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师范类研究生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岳池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师范类研究生职位表》中相关职位资格条件的师范类研究生,其中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应该回避的;
(7)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四川省岳池中学选聘研究生报名时间、地点
10月22日(四川师范大学)
10月23日(西南大学)
10月24日(重庆师范大学)
10月25日(西华师范大学)
(二)四川省岳池第一中学、岳池县翔凤学校选聘研究生
报名时间、地点
10月22日(西华师范大学)
10月23日(四川师范大学)
10月24日(重庆师范大学)
10月25日(西南大学)
报名地点设在上述四所院校招生就业处。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及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学籍证明》,内容为应聘者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学科成绩及现实表现)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两张。
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
此次考核招聘采取以面试为主,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现场抽签讲课、当场公布应聘者成绩的办法进行,成绩为评委组对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心理适应程度等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后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二)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应聘者报考的单位同一专业职位额满,可根据本人意愿和职位空缺情况调剂至其他招聘单位相同专业职位。面试时应聘者须带上《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当场确定递补聘用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才办、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体检人员确定及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临时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岳池县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按规定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才办、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监督。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岳池县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并报经本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聘用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关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
(四)聘用人员均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内,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考试)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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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