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选聘计划
1.计划面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选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综合类岗位(职员一)3名;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财会类岗位(职员二)2名;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医学类岗位(职员三)2名;便江镇卫生院护士岗位3名;碧塘卫生院护士岗位2名;县精神病医院护士岗位4名;县人民医院所属公安监管场所(强制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门诊部(以下简称县人民医院门诊部)8名,其中临床医生岗位4名、护士岗位4名;县中医医院中医临床医生岗位1名。
2.选聘公告可通过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进行查阅。
3.选聘工作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选聘对象
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医学类岗位(职员三)从全县卫健系统正式工作人员中选聘,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临床医生岗位从2019年度担任过乡镇(中心)卫生院、矿区医院、县精神病医院院长、副院长人员中选聘,县中医医院临床医生岗位从2019年担任过乡镇(中心)卫生院、矿区医院、县精神病医院院长中选聘,其他岗位从全县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正式工作人员中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有良好的品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应聘对象必须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要求,具体每个岗位的选聘条件和要求见附件3。
(四)报考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临床医生岗位和护士岗位的应聘人员,经聘用后必须在公安监管场所(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门诊部服务满五年后方可申请调整岗位。
(五)不得选聘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的;
2.近几年来新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和县中医医院等相关岗位;
3.近三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在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会议研究审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料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请自行登录(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下载《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和《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底彩色1寸照片4张、报名费90元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
3.领取准考证,2020年元月3日到永兴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20年元月3日下午17:30之前。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和《2019年永兴县卫健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3),填写好《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同时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要求,报考专业要求必须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6.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7.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临床医生岗位和县中医医院中医临床医生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其他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被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19年12月30日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1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7:30分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本次选聘考试,2020年元月2日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身份、使用编制性质、所学专业、执业资格等方面的内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别为:①卫生健康事务中心职员(一)岗位考《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两项内容,其分值分别占30%和70%;②卫生健康事务中心职员(二)岗位考《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财会基础知识》两项内容,其分值分别占30%和70%;③卫生健康事务中心职员(三)岗位考《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三项内容,其分值分别占30%、40%和30%;④便江卫生院、碧塘卫生院、县精神病医院、县人民医院门诊部护士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⑤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临床医生岗位和县中医医院中医临床医生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0年元月5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带照片的户籍证明;③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④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元月中旬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
1.考察对象确定: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临床医生岗位和县中医医院中医临床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按比例确定的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年度考核等次评优次数多的优先,如果年度考核评优次数相同则按照参加工作时间长的优先,参加工作时间相同的,则按年龄大小确定,年龄大的优先。
2.组织考察:对拟选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以访谈和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为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匹配情况。其中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临床医生岗位和县中医医院中医临床医生岗位由用人单位采取实际能力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期限不超过15天,期满后,由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各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研究确定。
3.对笔试后,在考察环节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会议研究。召开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及审核备案。
(六)公示。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审核后的拟聘人员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等内容。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呈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入编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选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二)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笔试环节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环节由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八、注意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2019年永兴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3),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的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1.严肃处理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选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人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及考务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十、选聘考试政策解释服务咨询及举报电等话
(一)政策解释及考务咨询:本次选聘考试,选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执业资格等方面政策解释咨询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咨询电话0735-5522913。选聘程序及有关公开选聘政策咨询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5-5535953
(二)举报电话:对选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举报电话:0735-552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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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永兴县卫健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
永兴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0日